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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曹庆芝


本章副标题:西点八校尉,都木得卵用。(笔者注:东汉末有西园八校尉)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“尼奥,你说的实在太好了!”

大卫-格里菲斯先生也跟着站了起来,作为一位电影工作者听到如此暖心窝的话语,他难耐激动地大力鼓掌。

“啪啪啪……”

不管认不认同袁燕倏的说法,会议室里面的另外几人还是很给面子地一起站起来鼓掌。而我们的袁大师风度翩翩地躬身回礼。

其实这次会议袁燕倏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寻求赫斯特-普利策先生的支持。他这番话效果还算不错,《世界报》主编不但答应配合《饥荒孤女》的宣传工作,而且还兴致勃勃地投资了一千美金。

“尼奥,听说你也要去华盛顿?”

“是的,普利策先生。”袁大师现在的咖位还是不太够,面对纽约四大报之一的主编大人,他说话还是非常客气的。

普利策先生也挺欣赏这个中国人的,因此开口邀请道:“那正好。我和艾玛也要去华盛顿参加哈丁先生的就职典礼,不如我们一起走吧。”

“普利策先生,感谢你的邀请,不过……”袁燕倏抱歉地一笑道,“我应该随同我国的新任公使出发……”

这话一出口,他就想到了一件事情,马上抬手看了下老贝克先生送给他的那块豪伦诗腕表……现在都快十二点了。

穿越者的蝴蝶效应真的存在,原本施肇基在二月中旬就抵达华盛顿了。可是因为这位穿越者引发的一些扰动,就让新任的驻美公使到了三月一日才踏上美利坚的土地。

其实就是可怜的唐宝坤得知自己的心上人居然订婚了,立马就要出家当洋姑子。施公使的夫人,也是唐女士的堂姐不得不陪在她的身边,这下就耽误了十几天的功夫。

“哎呀,对不起,普利策先生。我要去接船,今天先告辞了。详细的宣传计划,我们改日再谈。”

说着他和会议室内的其他人打了一个招呼,就拿起大衣和礼帽匆匆离去。

“老袁,你来的正好。施公使刚进海关,马上就要出来了。”

骆普祥今天打扮十分正式,精神也显得健旺许多,不像平日里带着两只大眼袋一副缺觉的模样。

所以袁燕倏有些疑惑地问道:“祥子,瞧你这样子,昨天晚上没去打麻将喝花酒?”

“呵呵……”骆驼祥子挠了挠脑袋,不好意思地压低声音道,“不瞒你说,家叔要我务必给施公使留个好印象,今后也好在外交部找份差事。”

袁大师想了一想,这家伙如果有个外交官的身份倒也不错,有些事情说不定能方便一点。而且姓骆的今后真的出了一位大使。当然,人家是广东人,祖上也是当佣人的,应该和你们天津豪门没啥关系。

“嗯,这倒也是条路子。我看好你哦,骆公使。”袁燕倏熟不拘礼地随口开了一个玩笑。

骆普祥的性子也挺诙谐,他立马笑着回道:“哈哈哈,我要能当公使,那老袁你起码能当财政部长,说不定总理的位置也能坐一坐呢。”

“好好好,我成了总理一定让你当外交部长……”

两个损友正互相“封官许愿”的时候,就有一位年轻的军官走了过来。

看上去年纪和他们差不多的少校用袁燕倏很是熟悉的口音招呼道:“贞仁兄,许久不见一向可好。”

“啊,我道是谁原来是庆芝兄啊。”骆驼祥子上前和他握了握手,接着对袁大总统道,“我来介绍一下,这位是驻美使馆三等武官曹霖生少校。”

“而这位是我的好友袁燕倏先生。”

曹少校“啪”地来了一个军礼,十分热情地道:“这位袁先生想必就是最近名扬美利坚文坛的Neo-Yuan了吧。在下也拜读过您的《冰与火之歌》,想象雄奇笔法清峻,融历史与幻想与一炉,实在是引人入胜,难怪西人称之为‘今之荷马史诗’。”

袁燕倏的《冰与火之歌》确实超前了那么一点,在他之前没有西方作家写过长篇奇幻小说,于是就取代《魔戒》成了奇幻鼻祖。因为没有近代参照物,西方评论家只好上远古找了,于是就有了“今之荷马史诗”的称号。

人家如此客气,袁大师也没有怠慢,所以他……

“大师球,搜索一下!”

袁燕倏又不是专门治民国史的专家,这种“无名之辈”肯定是要靠百度来着。

嗯,人家好像也并非完全的无名之辈,起码在历史上还露过个小脸。

此君乃是中华民国史上八个西点军校中国毕业生之一,不过他没有铁拳无敌的英文秘书兼巴顿好友的温应星出名,比起陆小曼的第一任丈夫那更是差远了。

其实这“西点八骏”在军事上的建树也就那样了,捆起来也比不上一个弗吉尼亚学院的孙立人。

曹少校1895年生人,也是大魔都人。其父是晚清公派留学的幼童,曹13岁时就赴美国就读小学、中学;学业结束后于1913年一度返国。1914年曹霖生再度重返美国,于1916年9月13日进入西点。由于时值一次大战,该届学生仅以两年多时间就修完全部课程,于1918年11月1日提前毕业。

他毕业后即任中国驻美使馆武官,并于1919年担任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王正廷的秘书。和会结束后回到华盛顿。

比较因吹斯听的是他1922年回国之后成了清华体育系的系主任,1926年离开清华大学当了张作霖的高参,次年晋级为少将……不得不说,三十二岁的少将称得上是名爵泛滥,北洋也是走到头了。

在原本那条时间线上,南军北伐之后的1928年,他弃官从商。到了1949年全家麻溜地去了香港,其后迁居澳门。

当然,在这条时间线上就有点不好说了。(注释1)

嗯,他这种低等武官跑个腿来当公使随扈最合适不过了,此时出现在纽约迎接施肇基也是理所当然。

“曹少校过奖了,《冰与火之歌》只不过是兄弟我的游戏之作罢了。”中国人碰见中国人么,总归要客气一下的。

“兄弟我倒真是久仰曹少校的大名,美国华界中有人说,古有陈庆之,今有曹庆芝。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哪。”

不过这家伙能去当张大帅的幕僚,至少从眼光来说比陈庆之差远了。

………………

注释1:不管民国能不能写或者写到什么程度,但是按照大纲该埋的伏笔慕容还是要埋一下的。我相信病友们应该能明白的。

讲真,从历史的犄角旮旯里面找出这种契合时代背景的配角也不容易的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