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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千五百六十九章 一个让人讨厌的老板(1 / 2)


也许,沈十三同样赞成这样一个说法,那就是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情感的人,是最适合用来做帝国死士的,如芬雅那般。

不过,沈十三更赞同另一个说法,那就是拥有真挚情感的人,更适合。

因为情感这个东西,才是一个人的最大动力。比如伊芙琳~绍特。

所以,沈十三十分赞成太阳公司的兄弟们,在外面向美女绽放自己那高尚的情感。

只是,太阳公司里真有不少另类,这些另类一点都不爱向沈十三学习,恰当的说,这些另类简直是玉姐姐曾经与现在的翻版。

他们(她们)一个个酷的死,决口不谈情,比如芬雅,这个雷蛇队女老大。

不过,李铁军似乎真的喜欢上她了。

14岁就长成美人坯子的芬雅,不让人喜欢都不行。

李铁军好歹是自己的大舅子,人家在这里辛辛苦苦工作,还有这大把青春年华,沈十三总不能耽搁人家。

想了想,给自己倒上杯酒,向芬雅走去。

芬雅坐在一个角落,头上带着耳机,手里端着一杯咖啡,眯着眼,脑袋随着音乐很轻缓的摆动。那模样,确实很迷人,估计最迷李铁军了。

“什么曲子,让你这般忘我境界?”沈十三稍稍挪开她耳上的耳机,说道。

“老板,这样不礼貌哦。”芬雅小声哼道,却还是把耳机取掉,递给沈十三:“你要不要听听,能让人静下心来的一首曲子,就是老了点而已。”

沈十三便结果耳机,戴到自己头上,只听一会,嘴角露出笑容,说:“蔡琴,渡口。”

“喜欢么?”芬雅问。

沈十三点头,完了说:“我之所以喜欢,是因为我除了事业,还专注于情感,那你呢?你喜欢它的理由是什么。”

这话让芬雅神情一滞,赶紧从沈十三头上把耳机夺去,说:“老板,你又不礼貌了,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。”

“我可以理解为拒绝就是默认的吧。”

“如何理解是你的事。”芬雅转过头去,把杯中剩余的咖啡灌下。

沈十三也把杯中的酒灌倒嘴里,轻轻说道:“我喝酒,是因为自己清楚自己所拥有的情感,所以我不怕被酒精迷糊自己的心。可你喜欢咖啡,是因为你的心很迷糊,所以叫咖啡让你的人保持清醒么?”

“老板~~”芬雅站起来,看着眼前这个咄咄逼人,让底下所有人效忠,让所有兄弟姐妹誓死相随的人,他真的很讨厌。

起来转身,朝旁边的隔间走去,那边更清闲,好像是个小型图书室。

芬雅知道沈十三会跟进来,因为他是自己的老板,这个老板,认为一件对的事,就会戳到底。

芬雅同样在房间角落找个位置坐下,顺手拿了本书,随便翻了几页,之后抬头看着沈十三,说:“老板,你觉得,一个已习惯杀人的人,却能安静的喝咖啡,安静的看书,这算什么行为呢?”

沈十三说:“就说明她已经习惯,习惯到杀人这种行为,不会再给她添加血腥味,更说明,她心底那颗仇恨的种子,早已风轻云淡。所以,电影里那些顶级杀手,平常都能安静的干着某些这类事,并非导演的特写。”

“呵呵,老板你确定我的恨已经风轻云淡了?”芬雅笑起来。

她很难得笑,这点沈十三知道,所以,沈十三便知道她会说出屠瑶没跟自己说的事,也就是芬雅她自己的故事。

那也就是前章说过的故事……

说完后,芬雅脸上的笑容必然不再,淡淡的问:“老板,你觉得,一个14岁,正憧憬着美好未来的女孩,被自己的表哥带着两个同伙趁着大人不在家,无情毁掉,那她的心,直到死的那天,会平静么?